会员登录|免费注册|忘记密码|管理入口 返回主站||保存桌面|手机浏览|联系方式|购物车
企业会员第1年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  
加关注0

社保代理 人才租赁 五险一金 劳务派遣 劳动事务外包

搜索
新闻中心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生
  • 电话:18319444741
  • QQ:2628459114
站内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供应产品 > 广西区社保代理公司,代买南宁社保挂靠,代缴桂林社保外包
广西区社保代理公司,代买南宁社保挂靠,代缴桂林社保外包
单价 40.00 / 件对比
询价 暂无
浏览 15
发货 广东广州市付款后3天内
过期 长期有效
更新 2022-04-16 00:06
 
详细信息IP属地 广东广州 电信

广西区社保代理公司,代买南宁社保挂靠,代缴桂林社保外包

 

试用期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吗?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互相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试用期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吗?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单方和员工约定,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再缴。其实,这是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所造成的结果,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应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对企业来说,不为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保,看似眼下是省了一笔社保费用,但这种做法却是违法的。试用期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不仅损害了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企业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可为企业、公司、工厂、个体、驻场人员、主播人员等等

社保五险代买、代公伿金,工资薪酬代发、劳动合同代签、劳务派遣等等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对接人:骏伯黄先生  工作手机+V信183 1944 4741  办公QQ: 2628459114

广州骏伯人力集团成立于2003年3月,至今已有19年经验、70+家分公司。集团总部在广州、广东省21个地级市有27家分公司全国共有300多个服务网点,网点遍及中国大陆所有31省市。主要提供人事外包、社保代理、人才派遣、业务外包等服务。截止到目前,骏伯人力集团已为数企业公司、数十万员工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