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免费注册|忘记密码|管理入口 返回主站||保存桌面|手机浏览|联系方式|购物车
企业会员第1年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  
加关注0

社保代理 人才租赁 五险一金 劳务派遣 劳动事务外包

搜索
新闻中心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生
  • 电话:18319444741
  • QQ:2628459114
站内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供应产品 > 代办苏州社保公司,代缴昆山五险一金中介,太仓社保代理外包
代办苏州社保公司,代缴昆山五险一金中介,太仓社保代理外包
单价 40.00 / 件对比
销量 暂无
浏览 813
发货 广东广州市付款后3天内
库存 8888件起订1件
过期 长期有效
更新 2023-10-26 20:20
 
详细信息IP属地 广东广州 电信

代办苏州社保公司,代缴昆山五险一金中介,太仓社保代理外包

全国社保五险交费、五险待遇报销处理,工伤事故处理报销,劳动纠纷办理/转移,代签员工劳动合同,发放工资。

社保资讯: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知识帖来了!

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

用人单位从正式用工之日起就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在员工正式入职前签、也可以在入职后签!

但蕞迟不能超过员工入职之日起1个月。

那么问题来了: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府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府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业务:全国社保五险交费、补缴、转移服务;发工资、代签合同,劳务外包,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等服务。

骏伯黄生   18319444741(手-V)    QQ:2628459114

总蔀: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楼

办理公司:广州骏伯骏伯人力集团(南京/苏州/无锡/南通/扬州/昆山/苏州姑苏区/徐州/淮安等等)分公司

广州骏伯人力集团:

1、公司2003年3月成立、20多年外包经验。

2、全国自有90+分公司、广东省内27个分公司

3、数百个服务团队、服务各行各业公司企业上万家!

4、华南、华北、华东、华西、华中等五个大区,办理全国300个城市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