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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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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20-08-31 15:31
 
详细信息IP属地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电信

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

胡生 . 微信同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请表;

2、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简历;专业人员(不少于三人)提交:身份复印件,简历,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的资质证明材料(如国家承认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培训或工作证等);

3、 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复印件;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经营范围要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包含(经营范围要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