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
  • 详情
  • 联系
  • 推荐
发送询价分享好友 商品供应首页 商品供应分类 切换频道
1/5
从2月份开始 广东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将享受这项福利图1

从2月份开始 广东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将享受这项福利

2017-02-06 17:26IP属地 广东广州 电信400询价
价格 面议
发货 广东广州市付款后3天内  
该产品库存不足
产品详情
 每天顶着大肚子上班的准妈妈有福啦! 从 2 月 1 日起,广东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此外,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针对女性权益与健康给予女性更多权益与关心。
 
公示的文件中未见此前备受关注的 “痛经假” 条款,但规定了 " 从事连续 4 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
 
《办法》规定了哪些福利?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 30 天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 15 天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 15 天至 30 天产假;
 
怀孕 4 个月以上 7 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 42 天产假;
 
怀孕满 7 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 75 天产假;
 
对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 1 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天增加 1 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此外,自2月1日起,广东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如有相关需要,骏伯人力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咨询方式:手机:向小姐13535584783 人事外包主管
    Q Q(微信):771741347
    网址:www.hr668.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03 
 
举报
收藏 0
评论 0
联系方式
加关注0

骏伯人力资源公司

企业会员第9年
资料未认证
保证金未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