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担任了江苏省第十届政协委员、中国致公党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南京市白下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十届全国工商联执委,中共江苏省委研究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中国国际再生资源专业委员会副主席,北京江苏商会会员,中国—南亚商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东盟国际友好促进会副会长,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光标榜样基金执行主任,江苏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江苏省红十字会副会长,江苏省慈善总会副会长,江苏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江苏省儿童少年福利基金会荣誉会长,江苏省
法律援助基金会副会长,江苏省青年商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等高校荣誉教授
因在经济建设和慈善公益事业方面的杰出贡献,陈光标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模范”称号,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连续四年荣获“中华慈善奖”。[53]
2008年12月,被授予“中华慈善奖特别贡献奖”,并被共青团中央、致公党中央、江苏省委、省政府、中央统战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中国红十字会等单位授予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抗震救灾英雄志愿者、抗震救灾先进个人中国光彩事业突出贡献奖、宿迁市荣誉市民、中国红十字勋章、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中华慈善人物、支持红十字事业突出贡献奖、全国十大慈善家,福布斯亚洲慈善英雄、好具爱心捐赠人士、中国公益事业十大慈善大使、中国公益事业十大先锋人物、中国诚信
企业家、共和国经济建设功勋人物、促进中国公益事业发展成就奖、中国热心公益杰出人物、全球100位华商品牌人物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