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单价 面议对比
询价 暂无
浏览 113
发货 江苏苏州市付款后3天内
过期 长期有效
更新 2016-08-01 14:22
 
联系方式
加关注0

上海联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企业会员第9年
资料未认证
保证金未缴纳
详细说明
 我司专门从事国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 、版权备案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侵权和诉讼的代

 

理业务,为公司出谋划策,解决疑难问题,协助客户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档案,制订企业

 

标专利注册申请、版权等知识产权的管理办法,提供企业商标监测,及时有效地发现侵权

 

行为,更好地维护企业的无形资产,为企业保驾护航。

智可达公司专业代理苏州商标注册、苏州专利申请、苏州科技项目咨询申报、苏州版权著

 

作权登记、苏州条形码申请、苏州域名注册网站建设及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一、苏州商标注册

苏州商标注册的流程:

(一)、注册程序

  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

 

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

 

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

 

册。

苏州商标注册的办理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二份;

 

(2)《商标注册申请书》一式二份;

 

(3)《营业执照》或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

 

(4)商标图片、图样。

二、苏州专利申请 

一、什么是专利

第一:专利权的简称,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

 

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

 

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

 

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二 专利分为哪几种类型:

专利可分为3种类型:

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

 

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

 

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

 

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三 专利申请的流程:

咨询:

1、 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对此咨询,建议多咨询几家后对

 

比确定正确的结论。因为当前很多的资讯接待员是的工资都是提成制的,为了业务量,有

 

时对咨询会有不恰当的回复。

2、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可以申请哪一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签定代理委托协议

此时签定代理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

 

束专利代理人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技术交底

1、申请人向专利代理人提供有关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委托检索有关内容;

2、申请人详细介绍发明创造的内容,帮助专利代理人充分理解发明创造的内容。

确定申请方案

准备申请文件

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2、制作申请书文件;

3、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

审查

国家专利局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专利代理人会进行专利补正、意见

 

陈述、答辩、变更等工作。如有需要,申请人应该配合专利代理人完成以上工作

审查结论

中国专利局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为:外观设

 

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10-1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4年。

四 专利保护期限: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 新型和外观设计;下面详细

 

概述它们的保护期限:

 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这表明,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好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保护。

==========================================================

联系人:李文忠

联系方式:13218195127

更多详情请咨询········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苏州商标注册申请 苏州昆山商标注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支付方式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法律声明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企业大数据 :鲁ICP备16014150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