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料手续办理
胡生 . 微信同
广播电视局近期对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新增“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模块,并对相关信息报备方式进行了调整。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信息备案主体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改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设备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文末);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