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去年“9·26”人才落户新政的落户条件,已出现2个重大变化。走访获悉,部分*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落户惠州,新增了“劳动合同”和“社保”2个条件。增加“劳动合同”系因有较多外地公务员将小孩入户惠州等因素;增加“社保”要求,系根据今年1月24日发布的《惠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
劳动合同:去年11月中旬起实施
2017年11月10日起,惠州本土陆续出现网友发布惠州人才入户“暂停”内容网帖。网帖称,准备好相关资料前去申请办理人才入户,却被告知暂停办理,无法申请。网帖的作者来自惠城、博罗、大亚湾等多个县区。
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7年11月16日也贴出“暂停受理”通知称,为更好地做好引进人才落户工作,该局近期对引进人才入户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完善和优化。待完善后将尽快恢复办理。11月17日下午,惠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和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均恢复办理“人才入户”。
好新办理的申请者,多被要求提交1份《人才引进承诺书》,该承诺书需附带2个附件,一为承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证照复印件,二为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应届本科生不需要,另外落户惠东博罗龙门的也不需要。”有工作人员介绍。
在新版的“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中,也新增了引进单位名称、引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引进单位意见等三栏。
社保:要求6个月或3个月
“惠州人才落户,好近又增加了社保要求”。近日,办理人才落户的部分市民再次向南都记者爆料。南都记者走访惠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和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个部门工作人员均介绍,新规定是根据1月下旬的《惠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内容而定。
在人才落户的社保条件方面,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落户惠州各个县区,均不需要社保。这一门槛比以前更为降低,此前的以上群体,*要求为本科,此次降低为大专。
部分人才落户有社保6个月或者3个月的要求。若非应届大专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落户惠州市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需要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6个月社保;若他们落户惠城区没有设街的镇及惠阳、仲恺、大亚湾,需要有劳动合同及3个月社保;若他们落户惠东、博罗、龙门,则不需要社保,但仍需要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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