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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 113回答 0 2014-03-16 10:10

广州女子自称是干爹情妇 勒索400万分手费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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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上市公司老总,10年前认了家乡宗族托付的一名15岁女子做“干女儿”,资助她念书工作。不料干女儿长大后却散布绯闻,称是老总的情妇,并要挟对方支付400万分手费。好终法院一审判她犯敲诈勒索罪,入狱3年!
问题补充:
法院判的不一定是事实,但法院也没有错。法院判的是限于当前证据所表明的,但事实不一定都能有足够的能上法庭质证的证据。法院只能就证据按法律和逻辑判决。这也是冤案形成的愿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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