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的一个半挂车车主,车号是鲁Q4H***。5月12号,承运一车小麦,从枣庄台儿庄的国丰粮库到高密的梦乡面粉厂。毛重为57.18吨。车子行进到诸城,短短的西环和北环一段路,就有两拨交警在流动查车。虽然我们已经在枣庄开了200元的罚单(超载30%以下),但还是不免胆战心惊。
5月13日零点30分左右,车子行至诸城-高密柴沟段,过了一个拆除的收费站,是一座小桥,桥头有一个高密18公里的标识牌,然后依照提示车子行驶进入柴沟镇外环路,大约100米,被一辆标有中国交通字样的车拦下。我们出示了营运证,上岗证和磅单。执法人员看过磅单当即说:你们超载了,罚款200元,车子开到停车场卸掉超载货物,另行转运!我们的毛重不过57.18吨,在临沂,毛重不超60吨,交通部门是不予追究和罚款的。后来几位执法人员说:照顾你,拿200块钱,可以不卸货了。无奈我交给他们200块钱。他们收钱以后,连个白条也没有打,扬长而去!
由于天黑,我没有记住他们的工作服上的编号,只是隔着前挡玻璃拍下了他们的执法车辆。手机成像效果太差,依稀可以看出这是一辆现代牌貌似途胜的SUV,车牌号码后两位是27。
还有,按照有关规定,交通部门给6轴半挂车的上限毛重到底是多少?为什么有的地方是60吨,而有的地方是55吨?
交通运输厅 于 2014-05-15 10:25 签收,目前已安排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尽快给您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