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4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

   2017-12-03 3070
核心提示:山东34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将统筹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规范档案管理,确保工作质量。

5月23日召开的山东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上获悉,在各市择优推荐的基础上,山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济南市天桥区等34个县(市、区)为山东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

山东34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     这34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为:

     济南市天桥区、平阴县、即墨市、淄博市博山区、桓台县、滕州市、枣庄市台儿庄区、东营市河口区、东营市垦利区、莱州市、龙口市、诸城市、高密市、金乡县、汶上县、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市东港区、莱芜市莱城区、莱芜市钢城区、沂南县、临沭县、费县、乐陵市、庆云县、临邑县、临清市、高唐县、惠民县、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鄄城县、郓城县、单县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的重大举措。根据要求,在试点过程中,34个省级试点单位将统筹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规范档案管理,确保工作质量。要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通过试点,建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试点范围较小的县(市、区)要适当扩大试点范围。


      现阶段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34个省份129个县名单(仅提供部分,由于篇幅太长)


集体产权制度将是我国农村实现全面整体发展,农民实现统一增收的重要方式方法,希望它能在全国早日普及,惠及更多的农村人口,2018年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增至300个县,好新的试点扩大乡县名单暂未公布,公布后将会第一时间在告知大家。

好后再说一句题外话:如果你的户口还在农村,能不外迁就不迁,迁出去就迁不回来了。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报道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报道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支付方式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法律声明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企业大数据 :鲁ICP备16014150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