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山市陈姓女子因为背痛,服用吉林某医院副院长韩某自制的中药药丸,后乌头碱中毒,抢救无效死亡。当地警方侦查认定,韩某制药时未经了解药物所含毒性,因为疏忽大意致陈雷红死亡,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近日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检方认为,公安机关取得的认定韩某主观上故意或者过失的证据不足,导致全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陈姓女子的家属表示不服。家属称韩某作为从业多年的中医大夫,熟知各种药物的药性和制药流程,并且韩某与陈姓女子是情人关系,陈姓女子的死不是过失或者意外。陈姓女子朋友称没发现陈、韩二人有矛盾。6日,家属已经向白山市检察院申诉。